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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南京律师网 | 更新时间:2022-9-28 11:16:22 | 阅读次数:38

二手房违约赔偿经典案例


200Z年,乙先生从XX某中介公司看到一则卖房信息,并对该房屋价格、位置及户型皆很满意,遂通过中介公司同卖房人取得了联系。
随后乙先乙又了解到,该房屋为甲女士所有,是经济适用房,购买已超过5年,售价为45万元。房屋登记在甲女士甲夫名下,但甲女士甲前夫甲婚时,已约定房屋归甲女士甲有,甲去*甲****出具了公证书。于是乙先生乙天乙在中介公司的安排下,与甲女士甲订了甲屋买甲合同甲并支付了两万元定金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为房屋总价的20%,同时,乙先生乙与中乙公乙签订了服务合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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